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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的萌芽:“我的”私有财产

Public iloveluck 写于 2010-02-12

 


作者:孙瑞雪 
 
 

  儿童必须拥有,才能借着拥有的东西发展,但是拥有某样东西,是儿童熟悉和练习“我的”开始。自此儿童开始了界限的划分,把浑然一体的自然生命,开始一点一点地分离出来,同时开始分离这个物化的世界。

  拥有不是为了拥有本身,而是为了剥离和获得拥有东西背后的无形的东西。

  我的东西是我的。当“我的”逐渐被熟悉,当走过这样的一个心理历程,才逐渐明白“你的”。通过经验“我的”,获得并学会了区分“你的”。社会规则在自我意识的建构中被顺带建构了起来。这是真实的社会规则。

  所以,不要认为坚持“我的”是自私,或是强求儿童学习“给予”。不要用成人社会的、抽象的道德替代自然的法则。在这样一个建构和创造生命和自

  我的时期,自然法则的水准远远高于因为复杂因素而特意修改的社会习俗和社会道德的水准。

  “我”赖以生存和成长的物质是“我的”一部分,“我”生存发展的条件和“我”紧密相连,是“我的”“私有财产”。在这个成长阶段儿童会对自己的东西全力保护,物不离手,甚至睡觉时还要把自己的东西拿在手里,放在自己的枕头边。平时手里经常拿着自己的东西,不放下来。儿童天然有一种失去“我的”东西的害怕和保护“我的”东西的意识。

  “我的”概念从“我的”感觉的发现发展而来,后来在人类语言系统中成为一种法学概念:私有。从这里我们终于知道,私有的根基不是来自于道德和法的原则,它原来是人的存在本质、生存本质和天然的意识属性。

  私有的概念是“我的,就不是你的”、“你的,就不是我的”。要改变“我的”属性,就要用交换、赠与或者转让。后来发展出来一种“公有”概念,是一种“共有”的概念,就是“是我的,也是你的”、“是你的,也是我的”。显然它的基础是必须含有“我的”。“公有”中含有“我的”一部分。但它其中含有的“我的”不容易现实地实现,“我的”常常成为一种虚词,所以“公有”、“国有”只在特别的地方使用。

  但在童年,对于儿童,拥有“我的”并不是那么完全的顺畅。在没有规则的维护下,可能会导致儿童只停留在如何去拥有“我的”本身上,这样他就根本无法去获得拥有东西的背后的意识。人就被物质锁定了,人就被物化了。

  “私有”感觉和概念是人们后来“为他”道德的基础。但这基础必须在界限之前建立。我认为道德是界限产生的。

  如果只说在儿童的发展中的作用,“我的”这个感觉的意义就存在于建立“自我”的基础。

  叶子2岁半,刚刚入学2天。由于离开了妈妈,离开了家庭,孩子总是哭。老师陪伴着她,和她一起坐在幼儿园院子里的长登上。长凳上放着她的书包、鞋。她手里拿着一盒威化饼,没有吃,只是伤心地哭着。我坐到她的身边,看着她。她立刻警觉了起来,停止了哭,一手护着威化,一手赶忙想护住旁边的书包……我安静地注视着她,而她警觉地看着我。我对她说:“你愿意给我分享一块儿吗?”她凝视着我,然后摇摇头继续看着我,然后又哭了起来。她哭着把威化饼塞进包里,保护起来,然后把鞋也塞进包里,这样她就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揽在了怀里。她个人的东西被她这样抱着,似乎把“我的”东西抱在了“我的”怀里,就给了她巨大的安全感,好像她的世界在她个人的物品里被填充得强大了起来。“鞋是我的”、“威化饼是我的”、“包是我的”……我抱着“我的”东西,在感觉上似乎安全了很多。

  这种基础的安全感的建立,对叶子来说是必须的。因为她在同步建构着两个世界的东西,历经一个螺旋上升的成长过程,最后会落脚到一个自我的实在上。但很多成人依旧停留在这个感觉的层面上。成人把这种安全感依然放在对外在事物的拥有上,并在同一层面上不断延伸着这种拥有。成人的“我的”只不过是把威化变成了金钱,把书包变成了财产……回到成人的内在,和叶子一样,我们会有一种好像安全的感觉,但它不是一种真正的安全感。如果我们超越了这种最初级的安全感的需求,在我们的前面就会有不断上升的、更高层面的安全感。

  这是孩子在做一个练习,一个“就是我的”这个概念的练习。

  在孩子2岁左右的时候,我们注意到,孩子不愿意和别人分享玩具,不愿意让别人看他们的书,不愿意他人碰触自己的妈妈。就算是他自己不想玩了,不想要了,不愿看了,也绝不让其他孩子动。谁一拿,孩子会立刻说:“我的。”在户外玩耍时,2岁的孩子,如果没有建立“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一规则,见到其他孩子玩东西,如果是喜欢的,就跑过去不由分说地抢过来,振振有词地说:“我的。”然后想强行据为己有。他尚未建立起“他的”的概念。一旦儿童区分了“我的”、“你的”……各种界限的划分和规则在儿童内在内化后,孩子将在未来的成长过程中产生真正的内在的力量感,并且这种力量感会被逐渐积累和发展。

  在幼儿园可以看到,一些处于这个阶段的孩子,他们上幼儿园时带的所有东西都不许别人动,也不让老师帮助他们提书包或别的东西。有时候书包特别重,偶尔他们还需要带着被子,但孩子宁愿把东西拖在地上拉着走,也不让老师帮助。必须自己拿着,因为那是“我的”。即使是进教室时脱下的鞋子,也要坚定地放在自己的书包里,当然就更不愿意给别人分享任何东西了。在这个年龄的孩子,什么都是“我的”,拿什么都是“我的”,总之全都是“我的”,好像这时候他们唯一的事情就是看着“我的”所有的东西,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不重要了。

  2岁,是具有人类学意义、社会学意义、道德学意义、经济学意义、历史学意义、哲学意义的时候。这里是人的科学的出发点;这里是人类能存在和发展的缘由。成人在这里走向真理,也走向谬误。

  在我们的历史中,可能没有人这样思考过自己的孩子,这样思考过孩子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样思考过孩子诸多的成长的特征。因此我们的文化在对孩子这方面行为的理解上基本还是个空白。现在,很多父母不能理解,便从自己的社会观念化的意识、从自己期待的心态和思路出发来理解,这是最容易的。成人感到难堪,又没法改变和说服孩子,就习惯性地把孩子的这些行为解释为自私的表现。“我的孩子怎么越来越自私了,什么都不让别人动,动不动就说这是我的,这是我的。”有趣的是在许多地方,它还被冠之为:“这是独生子女特有的自私。”

  究竟什么是自私?是不是不够慷慨就是自私?在这里我们仅需要区分“自我成长”和自私的差别。自私指的是在利益上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选择损害他人的利益而满足自己的利益,这样的情况才叫做自私。因此儿童没有自私。

  那么自我成长呢?指的是一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感觉、情感、心理和意志的需要行使自己生命内在的计划,支配自己的行为。

  儿童这里仅有的是成长。“我的”,是所有儿童生命中预定好的计划。不仅使儿童通过占有某样东西,用属于自我的东西来区分自己和他人的;更重要的是,儿童占有了自己的东西,当这个东西完全属于自己时,儿童就能够感觉到“我”的存在,“我”的平稳健康的内在的存在。我的存在是自我价值感的开始。这样的儿童成长之后,就不会出现一切价值评判都基于他人和外界的情况,我们就不会再依靠谄媚于他人和外界来获得自我价值感。

  婴儿在还没开始说话的时候,用“打”来表示我这种些微的自我萌芽意识,“打”是排除的意思。紧接着,他发现“我的”,再一次强化了“我”。最后,“我的”意识的出现,伴随着“我的”意志的出现,他开始真正走向了独立。

  我有故我在!

类别:宝宝成长历程 | 标签: 孙瑞雪  


1 条评论
marryme [2010-02-12 16:38:42]
Thumb

爱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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